1、所有食品加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要严格按照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工作前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2、厨房内冰箱、消毒柜按不同用途进行标注,并指定专人负责,生、熟分开存放,不得将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混放。,3、各操作台、案板、刀具、容器、抹布等均应做到生熟分开使用,标识清楚,定置存放。,4、所有加工人员在制作前,应对待加工食品原料进行检查,发现腐烂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制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置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章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置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过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章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十一)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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