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与分包直接签合同合法。
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行为。分包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主体结构施工不得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可以分包,工程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再次进行分包。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分包甲方要注意什么问题
1、业主应在招投标阶段将指定分包内容明确化,业主招标文件不明确时应及时提出咨询。应在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内容,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方法;
2、总包合同中,总包承包范围、工程工期等方面尽可能约定不包含指定分包工程内容;
3、作为总承包人,应尽量避免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争取使发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直接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使指定分包工程变为总包合同外工程;
4、若必须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争取签订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在内的三方协议,约定总承包人仅履行总包管理之责,付款义务在发包人一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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