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规交房业主可拒收房,条件包括:道路通畅、取得竣工验收存案表、提供质量验收记录、无故延迟交楼超过三个月、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配套环境、未经买家认可改变规划设计、无资质的测绘数据、实际交付面积误差超过3%、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法律分析
开发商违规交房业主是可以拒绝收房的。业主在以下情况可以拒绝收房: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2、未取得竣工验收存案表的;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实的;
4、开发商无端比原合同商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分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商定的配套环境的;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8、合同没有商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划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分歧格的;
10、房屋质量题目严峻影响正常栖身使用的。
拓展延伸
应对房屋开发商违规施工的业主权益保护措施
业主在面对房屋开发商违规施工时,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业主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施工合同等,以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其次,业主应当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并书面记录所有沟通内容,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沟通无果,业主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举报,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业主还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业主应保持冷静,理性处理问题,避免情绪化的行为,以确保能够以合法、公正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业主在面对房屋开发商违规施工时,有权拒绝收房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业主可根据以下情况拒绝收房:道路未畅通、水电燃气暖气未接通、未取得竣工验收存案表、未提供质量分户验收记实、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超过三个月、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环境、未经买家认可改变规划设计、未提供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实际交付面积误差超过3%、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业主应收集证据、与开发商沟通并记录、投诉监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咨询律师并采取法律行动,保持冷静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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