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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和病假的关系

2024-02-01 来源:客趣旅游网

医疗期是企业不得因员工生病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不再雇用的保护期间。这个期间与劳动者的实际工龄以及在本企业的工龄有关。依据工龄的长短劳动者可以享受到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本案中,李某在该公司工作已经有5年了,依照法律规定,他享有三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因此李某的医疗期应在6个月之内累计休完.

而病假是休假的一种,它跟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相对应。劳动者休婚假、丧假、产假的权利,但不是所有的休假期间,都是不得不雇用的期间。例如在婚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就可以终止。

进入医疗期,必定是请了病假的。即医疗期本身就是在休病假,医疗期是根据工龄计算的,有期限的不得不雇用的期间。而病假没有期限限制,仅需要医院出具证明就可以。依据病假工资和医疗期工资是一样的。因此本案中,能否解除同李某的劳动合同,关键是看李某休病假的期间是否累计超过六个月。如果超过,就可以解除同李某的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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