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跟谁姓,要父母协商确定。父或母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改变孩子的姓氏,引起的纠纷,法院将责令恢复原姓氏
孩子跟谁姓,不受父母离婚和父母其中一人死亡的影响。如果夫妻离婚,父或母在未同另一方商量,改变孩子的姓氏,同样责令恢复原姓氏。而父母其中一人死亡,另一方改变孩子的姓氏,如果与已过世一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通常是直系亲属,提出反对意见,经法院审查合情合理的,活着的这一方也不得改变孩子的姓氏。这里还有种情况,父母离婚或一方死亡,家庭很可能会重组,出现继父继母。那么,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一般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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