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而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与聘任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因除名、履行聘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4、军事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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