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性格不合导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配?
因性格不合离婚的,财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双方还可以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二、离婚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较为复杂。首先,关于哪些财产,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的问题。综合我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可知:,包括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两类。法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以下财产除外: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则为夫妻书面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适用共同共有的规定,实行均等分割或按当事人约定比例分割。但考虑到夫妻关系本身的特殊性,在原则上,均等分割的基础上,法院还要考虑,夫妻双方在问题上,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比例大小这一因素,合理确定分割比例,以体现在上的实质公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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