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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是否需要村里盖章?

2020-11-20 来源:客趣旅游网

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性不依赖于盖章,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规定。未办理批准手续不影响合同履行义务的效力,但未履行批准手续的当事人需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土地承包合同没盖章但签字的有效,盖章不是合同必备的生效条件,土地承包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成立生效,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拓展延伸

土地承包合同的签署程序及相关要求

土地承包合同的签署程序及相关要求是指在土地承包过程中,当双方达成合意并准备签订合同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首先,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期限、地点等重要条款,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然后,双方应当亲自到相关部门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提交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在办理过程中,村里的盖章是一项重要步骤,需要村委会或相关部门的确认。最后,双方应当保留好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法律效力。

结语

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性并不依赖于盖章,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然而,在土地承包合同签署过程中,盖章是一个重要的步骤,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因此,在签署土地承包合同时,双方应遵循相应程序和要求,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三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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