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项目经理因事故可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注册;构成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单位罚款5%-10%;公开曝光。
法律分析
工程质量出现事故,项目经理承担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等责任。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拓展延伸
项目经理在工程质量事故中的责任与追责机制
在工程质量事故中,项目经理承担着重要的责任与追责机制。首先,项目经理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若发生事故,项目经理应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与分析,并承担必要的责任。其次,追责机制包括内部和外部监督机构的参与,如工程监理、建设主管部门等,对项目经理进行追责。内部追责机制可以通过内部调查、追责程序等方式实施,外部追责机制则依法进行,可能涉及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措施。综上所述,项目经理在工程质量事故中承担着责任,并受到追责机制的监督与制约。
结语
项目经理在工程质量事故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并受到严格的追责机制的监督与制约。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项目经理若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将面临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等严厉处罚。此外,还可能面临单位罚款、刑事责任追究以及公开曝光等后果。因此,项目经理应全面监督工程质量,若发生事故,应积极承担责任,并接受内外部监督机构的追责。只有如此,才能有效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确保施工符合标准与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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