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产假遇上春节和法定假日,公司不另外补假。 产假是按照天数计算的,劳动法规上的天数不是指工作日,是按自然日历数计算的。期间逢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的,不另行计算并不顺延。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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