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资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并非任何劳务报酬都是工资,被邀请做报告所得的报酬就不是工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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