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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官司如何应诉

2023-04-19 来源:客趣旅游网

房屋租赁官司应诉:

1、根据起诉书提交答辩状;

2、答辩状应在限期内提交;

3、被告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

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

5、如果被诉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申请管辖异议。

为原告的起诉做好准备,根据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在法庭上出示自己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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