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电梯是公共财物,就随意张贴广告而言,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就广告而言,如若发布的广告内容虚假,对消费者造成欺骗和误导,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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