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单独立户口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单独立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 《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个人《房产证》;
4、或单位《房产证》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安排本人居住且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
5、新家庭成员的名单;
6、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
7、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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