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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生活和抚养权归属问题

2020-07-06 来源:客趣旅游网

本文讲述了在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通常被定义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如果母亲出现无法抚养子女的情况,父亲可以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在离婚时,一岁的孩子可以由父亲或母亲直接抚养,或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如果父母双方发生争议,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并协商决定。

法律分析

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因人而异。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定义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如果母亲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也可以和父亲生活在一起: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对子女造成危害;母亲没有充分抚养子女的能力,父亲要求子女跟着他生活;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适合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例如母亲的经济能力或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或者母亲的行为不端,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者母亲因犯罪被判服刑,无法抚养子女等等。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岁的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人民法院也应该予以支持。

2、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一、夫妻离婚,一岁的孩子怎么判给父亲

夫妻离婚,一岁的孩子判给父亲的条件如下: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结语

哺乳期内的子女在实际生活中因人而异,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其定义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在离婚时,一岁的孩子可以判给父亲,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同时,法院在调解时应尊重当事人意愿,保护子女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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