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契税需要资料有以下: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房屋转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5、已婚人士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人士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户籍不在购房所在地的,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查询证明材料。内容包含个人购买房屋承诺书中填写的所有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7、个人购买房屋承诺书。
免契税办理流程如下:
1、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3、契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综上所述,资料中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查询证明材料的执行时间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本规范执行之后的,其资料要求按本规范执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本规范执行之前的,其资料要求按原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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