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受委托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委托事由:由于原因,本人不能领取身份证,现特委托代我领取身份证。身份证在委托代领过程中如有遗失或其他不可预知事件的发生,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打印及盖章无效)______受委托人签字:(打印及盖章无效)______【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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