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若第一次起诉被驳回或调解和好,原告需等待六个月后才可再次起诉,除非存在新情况。再次起诉需确定起诉法院,可能进行内部调解,最终可能达成和解、制作离婚调解书或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夫妻双方怎样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要提交起诉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起诉离婚被驳回什么时候可以再起诉
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所以,如果没有新情况,比如被实施家庭暴力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会不被受理的。
并且,再次起诉离婚时,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起诉法院
根据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起诉时通常是去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不过,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就到自己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进入诉讼内调解
经调解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
(3)离婚调解无效,将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结语
夫妻离婚诉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原告需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确保符合起诉条件。起诉可以书面递交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若第一次起诉被驳回或夫妻和好,原告在六个月后如无新情况、新理由,可以再次起诉。再次起诉需确定起诉法院,并进行诉讼内调解。调解后可能达成和解、离婚协议,或进入下一诉讼程序。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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