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是指符合法定结婚登记手续的合法婚姻关系的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在现役军一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形下提出提出离婚,必须要征得现役军人一方的同意。否则,人民法院不受理离婚诉讼请求。这针对保护现役军人一方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可通过现役军人一方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仍可依法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 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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