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安排工作。根据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服现役满10年的;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的;服现役未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情况的;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第四条 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一)服现役满10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未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情况的;
(五)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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