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三)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遇到公司欠款不还的,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不能解决的话再调解、仲裁或诉讼。总之,无论使用怎样的方法都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在向公司讨债时不妨考虑请专业的律师帮忙发律师函,或者是直接收集证据来起诉讨债。网站为你推荐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于收到不予执行申请后三日内移送原执行法院另行立案审查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