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先期处置方式。公安机关先期处置方式有:查封、冻结、扣押和追缴。涉案资产的追缴、查封、冻结和扣押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进行。
2、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有:资产确权、变卖、拍卖、实物资产出租、债权人会议、债转股、债务转移、管理人制度、破产清算、变现及兑现等方式。全面处置方式的启动的时间通常是在人民法院接到移送起诉的卷宗之时。
一、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如下:
1.破产申请根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5.审计、评估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二、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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