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集股东会的权利(二)出席董事会会议,行使表决权(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权利(四)获得相应报酬和津贴的权利(五)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六)签名权,同时亦是义务,如在公司设立登记文件上签名(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的义务有: (一)勤勉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2)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的义务;(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材料的义务。 (二)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以及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3)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以及将公司资金存入个人帐户;(4)不得私自借贷公司资金,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私自同公司订立合同;(6)不得盗取公司的商业机会;(7)应保守公司的秘密;(8)遵守竞业禁止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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