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的流程:第一、股份改制;第二、上市辅导;第三、发行材料制作;第四、券商内核;第五、保荐机构推荐;第六、发审会;第七、发行准备;第八、发行实施;第九、上市流通:划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首日挂牌。第十、持续督导:定期联络、信息披露、后续服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第二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依照法定条件负责证券发行申请的注册。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等可以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督促发行人完善信息披露内容。
依照前两款规定参与证券发行申请注册的人员,不得与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注册的发行申请的证券,不得私下与发行申请人进行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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