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邮寄弹药罪既遂的,可能会被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规定,非法邮寄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手榴弹一枚以上的、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构成犯罪。
一、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非法持有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非法持有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等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要注意与未携带持枪证件而携带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对未携带持枪证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扣留其枪支、弹药,而不能认定为本罪。
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储存爆炸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1)非法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2)非法储存爆炸装置的;
(3)非法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4)多次非法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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