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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班子评议意见

2020-07-02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院班子评议意见

  通过评议意见,作为法院班子人员,要进一步统一干警思想,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超前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法院班子评议意见的范文,欢迎阅读!

法院班子评议意见篇一

  年初以来政治部紧紧围绕“全区法院院长会议暨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全盟法院贯彻落实高院会议精神座谈会”精神,深入开展“三项活动”,以党的建设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以队伍管理创新为动力,“训、改、推、建”并举,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中院党组确定的八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以及最终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和政事务管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队伍和组织保证。

  一、主要工作

  (一)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

  1、认真组织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活动中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办公室和推进组),制定办公室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全面推进教育活动的开展。

  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开展七个一活动等自我完善提高举措,以及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开门纳谏等措施,活动成效显著。

  2、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10月中旬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院、自治区高院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要求,政治部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回头看活动和“三项活动”及“群众观点大讨论”等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七一”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等学习内容,并以王胜俊院长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十个“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为思考重点。特别是深刻领会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同志在高院党组扩大会议上提出的“六个深入”和“四个结合”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教育活动。

  活动中通过集中学习、领导辅导和宣讲以及结合“公正、廉洁、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讨论等形式,活动扎实开展。

  3、年度活动亮点

  一是组织全盟新考录公务员参观了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

  二是与党办配合组织中院干警到前旗巴拉格歹兴安村内蒙古东部区第一个农村红色党支部进行了实地参观。

  三是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为确保主题教育实践和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组织中院全体环节干部到保安沼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以促使广大干警能够经得起政治风浪和各种诱惑,做到拒腐蚀永不沾,永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政治本色。

  四是与党办配合积极开展了创先争优、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如促成中院刑二庭与乌兰浩特市第八中学共建协议的签订等。

  五是举办了全盟法院“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司法为民”主题讲演赛。

  六是积极参与辖区红歌演唱会。

  (二)加强队伍反腐倡廉建设,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与纪检监察配合,开展了“警示教育年”活动,通过思想动员、学习文件、讨论发言,特别是通过组织观看全国、全区和法院系统重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选编、录像片;组织干警到监狱接受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教育;组织召开干警大会对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组织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组织召开历史廉政典故和典型案例故事报告会;组织征集廉政警句、格言、文化小品竞赛活动等活动。全盟法院两级领导“一岗双责”意识得到强化,廉洁自律、本职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一起抓、两手硬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履职能力、抵御腐蚀能力明显提升;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教育、监督、惩处制度进一步完善;广大干警的纪律作风、精神面貌明显转变;公正廉洁司法得到有效保障,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加强人民法院宣传工作和司法文化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1、今年重点是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XX年全年共推选48个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参加最高院、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高院、盟委政法委等组织的典型评选活动。

  2、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以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建设为抓手,结合开展“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以第六届“天平杯”系列活动为平台,制定方案,开展丰富多彩的司法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全年主题文化活动。

  (四)加强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院干警业务素质

  主要是利用最高院、自治区高院教育平台,积极开展高级法官、审判业务、基层法院院长、书记员、预备法官、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等培训班。特别是在中院党组的支持下,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借助高等学府、盟党校等培训阵地,不断扩大队伍受训面,促进全盟两级法院的领导和广大干警树立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1、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结合我盟法院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下发了《—XX年全盟法院教育培训规划》;

  2、借助最高法院、自治区高院及盟委党校培训平台,年初以来先后完成法官晋级培训、预备法官培训、传统教育培训、量刑规范化培训、行政审判培训、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等共10余项、全盟两级法院共有180多人次参加培训;中院、基层法院自行组织各类培训546人次;其他培训23人次。

  3、举办了新考录公务员岗前任职培训班。4月19日至23日,在盟委党校举办了全盟法院系统新考录公务员岗前、任职培训班。来自全盟各基层法院及中院的49名新考录公务员参加了培训。培训采取面授与学习参观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盟委党校的教授为学员们讲解有关国家“”规划、盟委(扩大)会议精神解读、司法裁判职责的本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增强学员的廉洁自律精神。期间21日举办“新岗位工作学习收获及如何迎接新环境、新任务的挑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座谈会。通过培训,不仅使刚刚加入法院队伍的新考录的公务员更加清楚了自身的岗位要求,自觉继承和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忠诚使命、无私奉献的光荣传统,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更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五)全面落实干警职级待遇,凝聚力量,鼓舞斗志

  1、协助地方党委做好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所属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考核及班子的配备等。

  2、XX年,完成全盟法院系统上报法官等级审核工作。共24人,其中高级法官变动6人、一级以下晋级法官13人、首次评定法官5人。

  2、XX年,完成初任法官审核工作和上报法律职务变动人员共10人。

  3、根据自治区党委、高院联合发文《关于开展法官短缺问题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完成了1万字的《兴安盟法院系统关于法院法官短缺问题调研情况的报告》,填报调研表格10余份。摸清全盟法院各类人员现状,及人数。已于3月份向自治区党委调研组作了专题汇报。另完成对法官维权等问题的专项调研并报高院。

  4、完成了XX年考录计划上报和XX年新考录公务员补录工作。

  (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今年根据中院党组工作部署,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践“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总体要求,以增强全体干警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提高人民法院维护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建设、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综合实力为主要目标。在全盟法院系统组织继续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目前观摩、评比、通报等各环节工作已完成。

  (七)参与修订了全盟法院考评目标,全面提升全盟法院工作水平

  根据中院党组部署,政治部依据自治区高院的绩效考核标准,参与制定并下发了《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XX年度基层法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兴安盟基层法院XX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标准》和《中院机关XX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标准》。同时成立了绩效评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年初已全部完成与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同时,在政治部宣教科成立推进组,印制推进表,按季对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八)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了全盟基层法院XX年度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培训、选拔、任命等工作。通过培训提高陪审员履行职责的能力。特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陪审员的保障工作,全面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发挥陪审员的作用,提高法院公信力。

  (九)推进对口联系,加强对下工作指导

  此项工作我们与高院、中院党组要求相结合,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司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中院以前年度实施的领导联系点制度相结合;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一对一”联系制度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了中院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拓展了领导联系点工作范围。

  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的通知》。

  二是将专职审委会委员和中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纳入到对口联系范围,加大对基层法院各部门和基层法庭的联系与指导。

  三是在解决“软硬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

  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真正做到“重心下移,精力下沉,保障下倾”,并以此促进基层司法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十)以落实自治区“三个一百”任务为契机,建立人才库,加大上挂下派、交流轮岗工作力度,促进司法能力的提升。

  今年,全盟法院共选派9名业务骨干在法院系统挂职锻炼,选派10名后备干部到地方党政部门或经济管理部门挂职锻炼,培养19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

  (十一)其他工作

  1、与党办配合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

  2、协同主管部门对全盟两级法院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完成全院干警信息采集上报、调职晋升、工资调整、新录用和新调入人员的手续办理及年度统计等工作。并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成效

  一是通过“五项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全盟法院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对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群众观念、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是通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全盟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得到不断充实,特别是通过演讲比赛、全盟法院岗位练兵活动和“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活动,等等。既活跃了干警的文化生活,也进一步增强了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加强了法院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对照自治区高院和中院党组要求和平时在工作调研活动中,发现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对内规范化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通过调研,发现一些基层法院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已走在了全区法院建设的前头,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方法,要在抓好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

  (二)对下指导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三项活动”各基层法院开展的不均衡,有高有低,可以说对三项活动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平衡,个别活动流于形式。存在重审判轻管理的现象,不利于法院的长足发展;二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情况不均衡,个别法院未按要求比例配备人民陪审员和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三)对下调研不够

  近几年全盟基层法院通过组织实施兴安盟中院党组提出的“133工程”和开展“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等活动,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和先进管理经验,由于调研不足,典型选树、经验总结推广工作略显滞后。

  (四)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作为主抓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使命。

  七、XX年主要工作打算

  1、在思想政治建设上

  一是继续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要求,加强全盟法院党建工作,特别是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抓好基层法庭党建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回头看”,继续按照相关实施方案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抓紧抓好。

  2、在司法能力建设上

  一是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严格组织落实好《—XX年全盟法院教育培训规划》,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整体布局,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及制作裁判文书水平,开展好规范化、标准化庭审观摩及法律文书评比活动;

  三是加强人才锻炼和培养。重点是落实好自治区高院“三个一百”的任务。

  3、在司法作风建设上

  一是积极参与“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等活动,强化群众观点教育。

  二是严格法官行为规范。认真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

  4、在法院文化建设上

  一是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和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司法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每一个干警的思想和工作中。

  二是通过制度文化建设,特别是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建设,量化司法核心价值的内容。

  三是通过精神文化建设,增强集体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别是认真开展典型选树活动,用身边的典型带动全盟法院各项工作,为兴安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证。

  5、在队伍管理上

  一是充分履行协管职责,加强基层人民法院班子和审委会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根据高院以及中院党组要求,加大考评力度,全面提高全盟法院的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做好定向培养人才的考录和实习、分配工作。积极协调落实《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的暂行办法》,利用空编为基层法院初任法官任职人选,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做好其他管理工作。如完善法官职业保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提高干警的职级待遇。认真做好新版法院人事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加强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关工委工作等。

  6、在人事制度上

  一是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引进和有效配置。认真落实《全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xx)》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建立人才库,推进法院系统人才队伍基础建设。

  二是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机制,提高选任用人公信度。

  三是配合高院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7、在自身建设上

  以创建学习型政治工作建设为平台,加强全盟两级法院政工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特别是加强调研工作。及时总结基层法院先进经验和管理理念,不断提升全盟法院政治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和政事务管理的能力。

法院班子评议意见篇二

  上半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xx大会议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会议)确定的政法队伍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

  (一)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今年初开始,我院在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方面实行“三个零”做法,并积极推行“八个一”的爱民便民工作作风,取得了实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我院坚持每天由审判监督庭安排专人在办公楼大厅信访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接受群众咨询和信访,信访接待工作保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20人次,处理各类来信25多件;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老弱病残者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服务,上半年共为5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缓、减、免诉讼费近2万元。在立案方面推行半小时立案制、“电话、传真”立案法,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上半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院还对一起涉案金额7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通过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发案地就地巡回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上半年共下乡巡回开庭24件,送法下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埭头法庭选择了南日镇一非法基金会遗留下来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岛进村进行现场开庭,通过案件的审判,以案释法,教育农村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同时,我院还经常利用审判工作优势深入乡镇指导调解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上半年共为辖区乡镇、学校举办各种法律知识讲座6场次。如今年初民一庭庭长柯黎鸣为区里举办的妇女主任培训班讲授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今年3月6日、5月22日,忠门法庭分别组织了审判人员到湄洲岛、忠门镇为镇、村调解主任、治保主任举办了新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培训;4月12日,忠门法庭又组织干警到东埔镇,与该镇司法所干部共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自今年3月份起,我院黄院长、姚副院长应邀为莆田市干部进修学校开办的公务员WTO知识和依法行政培训班讲授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和制度,提高公务员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上半年我们已完成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第一阶段各项任务,现在正进行第二阶段的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将于7月中旬结束。通过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干警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变。

  (一)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1、今年春节上班第一天,我院就组织干警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由院领导讲课,系统地学习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通过领导有针对性讲课与干警的认真学习,这次培训为解决审判实践具体问题提供了较好理论学习机会。

  2、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后,当事人不清楚,审判人员掌握不透,导致审判过程中出现程序掌控不精,影响了审判的公正与效率的问题,我院于4月24日召集全体民商事审判人员召开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专题讨论会,围绕如何在庭审的调查、辩论、调解三个阶段依法公开开展庭审活动和法律文书格式改革等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把民事诉讼工作分为诉前、庭审、裁判文书三个课题,指定专人负责开展调研,总结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目前,三个课题均已初步形成了论文材料。

  (二)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深化法院各项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上半年我院在抓好审判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大加快法院改革进程,以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

  1、明确合议庭职责,审判权归于合议庭,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仅占5%,涉及到的案件均为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

  4、实行执行异议听证制度,促进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执行案件,由审判监督庭组织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及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和执法随意性等问题的发生。上半年共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3场,取得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理解和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

  1、积极推进办公电脑化进程,提高办案效率。上半年我院已全面实现了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电脑化,结束了手工记录和手写法律文书的历史,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实现了案件流程跟踪管理电脑化,运用电子表格制成的案件总览表,有每个案件的相关信息,为院领导、审判监督部门提供简便、快速的监督手段。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与市法院、省高院间计算机三级联网,极大地方便了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2、强化审判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监督管理,对上诉案件统一由审判监督庭登记,有改判、发回重审的,审判监督庭要查找原因,以确定审判人员的审判责任。二是坚持案件月评查和季度抽查制度,上半年我院结合“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对成立以来的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案件质量评查,并向审委会作了汇报。

  3、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2月26日我院首次聘请了3名妇联、共青团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通过实行陪审员制度,强化司法活动的监督,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

  (三)积极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上半年我院根据法院机构改革方案,积极进行内设机构的改革和完善,增设了民二庭,同时对刑庭、办公室、行政庭、执行庭、民一庭、民二庭等部门干警进行调整。通过调整,审判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另外,3月25日我院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隶属民一庭,专门负责审理有关涉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民商事案件。

  四、不断改善干警办公环境、生活条件

  1、上半年为了保证办公电脑化进程,我院继续为尚未配置电脑的干警购买了电脑,基本实现了干警审判、办公的电脑需要。同时随着夏季的来临,为了干警能有一个凉爽舒适的审判、办公环境,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院党组优先为审判法庭、干警办公室购置安装了空调。

  2、我院利用电脑和局域网的优势,上半年设立了电子图书资料库,并由专人负责收集法律、文学、经济、科技等各类图书资料,干警只要点击鼠标即可查阅自己在办案和学习中所需要的资料。目前我院电子图书资料库已收集各类图书20xx多册,为创造学习型法院,提高法官业务和文化知识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

  3、今年开始,我院党组规定为每个干警的生日送去蛋糕和鲜花,上半年已为33名干警的生日送去祝福;同时规定凡干警或其近亲属生病,院领导要一律登门探望,上半年党组成员已先后多次探望了四位生病的干警或其近亲属,拉近了干群关系,有效地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下半年,我院决心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下大力气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团结奋斗,与时俱进,力争把法院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法院班子评议意见篇三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年初既定的“狠抓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形象;狠抓审判,强化执行,促进公正;狠抓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狠抓服务,司法为民,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截止到6月15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35件,结案1299件,结案率86.63%,解决涉案标的额3918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560余万元。上诉案件81件,发还改判16件,案件发改率为1.23%,较市目标低1.77个百分点。总结今年上半年,我院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以规范化管理为龙头,狠抓队伍建设

  1、推行规范化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此,今年年初,本着“五强”即强学习、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强素质的目的,我院借鉴外地经验,全面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努力构建一套科学长效的司法公正保障机制。规范化管理考核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彻底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实现“人管人向制度管人、制度管人向自我约束”的转变,从而确保司法公正。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实现了使审判工作从立案到审结案都有章可循,使人员管理从一日生活到八小时以外的言行都有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目前,我院的半年考核工作已全部结束。就考核情况看,规范化管理制度已初见成效,出现了“六多六少”的良好局面。

  一是讲团结的多了,乱拆台的少了;

  二是干工作的多了,看“热闹”的少了;

  三是甘于奉献的多了,发牢骚的少了;

  四是协调联动的多了,搞单干的少了;

  五是敢于担责的多了,互相推诿的少了;

  六是工作抓落实的多了,流于形式的少了。

  2、在抓好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加强班子建设。班子成员认真坚持了中心组学习及自学制度,并就如何在法院工作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两个务必”,如何体现党员先进性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思索和讨论,不断坚定政治方向,提升领导素质。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了大事讲原则、讲党性,小事讲风格、讲谅解。结合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于6月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分别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认真坚持了调查研究和决策论证制度,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各基层法庭、全县各镇和一些企业进行调研,并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3、抓好学习、教育、监督和责任追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抓稳学习这个根基,提高干警两个素质。年初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规定学习时间和内容,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同时,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学习,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培训,今年以来共有50名干警参加了英语培训,52名干警参加了法律本科的学历教育,25名干警参加了上级法院或政法系统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使干警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程度提高。

  二是抓好教育这个关键,增强干警服务意识。我院年初制定了行风评议实施意见,又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求干警向先进学习,克服衙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时刻牢记胡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教导,真正落实“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开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特别要求干警要以武汉中院法官集体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教材,规范与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

  三是抓实活动这个载体,查摆问题搞好整改。今年以来,我院组织开展了“集中作风纪律整顿”、“民主评议行风”、“创建文明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司法公正树形象”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注重了狠抓落实,以此来提高干警素质。全院21个中层单位分别召开了有分管院长参加的两次民主生活会,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狠抓了落实。

  四是抓牢监督这个关键,确保队伍纯洁公正。在监督方面,除发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外,主要是抓好社会监督。

  首先,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征求他们对法院发展的意见建议。

  其次,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并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并于会后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总结,逐项研究了整改措施。

  第三,制作了审务公开栏,并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

  第四,认真开展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以来已评查案卷938件,查找各方面问题78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提高了审判质量。第五,抓好信访工作。按照信访案件流程管理的要求,把省市县交办的30件信访案件全部分包到分管院长,使信访案件全部提前办结,并对所有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通过以上几方面的监督,我院发现了过去的两起案件有执法过错,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做出了再审决定,现在案件已以调解方式结案。另外,发现有2件案件应予赔偿,分别做出了赔偿决定。同时,为便于社会监督,将“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三章六禁”、“八个不准”等规章制度上墙公示,并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要求干警挂牌上岗。另外,准备创办《滦州法苑》季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论坛、调查研究”等,主要发放给县领导、各位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是抓严追究这个手段,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了各项制度和惩罚措施,半年来共对5人次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队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已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90余次,金额达到10万余元。上半年我院共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表扬信35封,锦旗20面,镜匾2块。

  二、以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

  狠抓审判和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以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1、坚持“严打”不松懈。在刑事审判中,本着“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的原则,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严打”整治斗争,确保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审结刑事案件82件,对101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一是突出重点,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把涉黑、放火、抢劫、强*等暴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重拳出击,严惩不怠。如郝立军抢劫一案,被告人郝立军持刀抢劫,扎伤被害人,情节恶劣,我院依法判处郝立军有期徒刑20xx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XX元,并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8万余元。

  二是确保质量,实施“铁案”工程。在既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又保证“严打”声威的同时,我院坚持实施“铁案”工程,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今年以来已改变定性2案2人,确保了案件定性准确。

  三是提高效率,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确保办案质量和“严打”效果的同时,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审结的59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29件,适用率达到49.2%,较去年上升了14个百分点。

  四是维护稳定,提高自诉案件调解率。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本着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截至6月底,审结的23件自诉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9件,调解率达到了82.6%,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服务辖区赢民心。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既实现实体公正,又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办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半年来受理民商事案件1173件,审结979件,结案率达到83.46%,诉讼标的额3409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60余万元。

  一是依法审理好商事纠纷案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30件,为冀东机电设备公司、联社、特水、热力公司、电信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XX万元,有力地保护了公平、自由、有序的市场竞争,推动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促进了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二是依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热点案件作为重点,并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矛盾纠纷。已审结的278件该类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97件,调解率达到70.9%。特别把群体诉讼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审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如茨榆坨法庭审理的榛子镇法庭于家营村李明悦等521名村民诉村委会及岳某加油站买卖纠纷一案,干警几次到实地进行勘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先后四次开庭审理,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而做出了实事求是的判决。案件审结后,于家营村521名村民联名给我院写来了表扬信。

  三是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针对今年此类案件较多且容易形成集体访的特点,我院办案干警以超常的工作方法,超常的工作精神,不断加大审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案件5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

  四是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为依法治县提供服务。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3件,审结2件;受理赔偿案件4件,审结2件;受理审查非诉执行案件35件,审查结案25件,其中裁定不予执行1件,裁定不予受理16件。重点围绕农业税、社会抚养费征收、拆迁、清收财政欠款等县委中心工作,强化了服务职能。截至目前,已执行农业税欠款案件3件,清收社会抚养费3.5万元,收缴财政周转金8.5万元。另外,印制了《行政诉讼法规手册》80余册,无偿发放给公安、土地、环保、工商、计生等2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受到了行政执法单位的好评。

  五是抓好立案和审监工作,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截止到6月15日,我院共审查立案1599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立案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100%。同时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共接待来访人员1821人次,息诉6起。未发生因接待不周等问题而引起矛盾激化和信访案件。同时,按照“有诉必理、有错必纠”的原则开展了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当事人申诉、检察院抗诉、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15件,结案12件。其中审查驳回申诉和申请再审9件,依法改判1件,调解结案2件。如县环境办督办的郑思芝与杨某某、王某某合伙纠纷一案,经过审判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的审结,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

  六是本着“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施了司法救助制度。半年来,已为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05件,金额达到29.8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同时,实施了各项便民措施,为当事人准备了休息椅、饮用水和诉讼纸笔,并为老年当事人办理口头立案6件。民商事审判的良好效果和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使我院的服务职能得以更好地发挥,赢得了有关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

  3、加大力度强执行。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采取狠抓源头、筑牢根基、加大力度等多项创新性执行工作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共受理执行案件235件,执结218件,结案率达到92.8%,较去年同期增长了8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达到499.3万元。主要采取了以下强效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高效执行。明确提出了“既要执行,更要高效执行”的目标,坚持“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采取“定案件、定期限、定人员、定任务”的方法,不断强化执行干警和执行局领导的责任意识。今年以来,新收案件在三个月内即执结的达到了89件,占全部执结案件的40.8%。其中对于申请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及拖欠民工工资等事关“弱势群体”的案件,三个月内执结率达到了70%以上。二是加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的使用。该项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在判决、裁定生效后败诉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财产,为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我院已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109次,金额达到1600余万元。

  二是加大对拒执人员的惩处力度。我院坚持用足用好法律,通过强制措施的运用和刑事审判职能的发挥,为执行工作“撑腰”、“作主”。今年以来,我院已对拒不执行及妨害执行公务的人员采取拘留措施64人次,罚款44人次。另外,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其他强制措施51次,并对4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对其中1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另外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通过上述强制措施的采取,共执结案件49件,部分执行25件,标的额达到56万余元。执行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使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正在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三、以创新司法理念为手段,狠抓法院改革

  今年以来,我院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特别是注重培养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不断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求发展。

  1、以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和提高诉讼效率为出发点,深化审判方式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在完善立、审、执分立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并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催办制度和审限提示制度,从而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审判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有效地防止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上半年,我院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二是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我院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半年来审结的979件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90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1%,较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20天。

  三是严格执行法官回避、公开审判等项制度。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法官回避的相关规定,已执行法官回避3次。同时,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率达到100%。并严格落实了诉讼证据制度,确保了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四是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我院不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各种手段,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半年来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的637件,调解率为65.1%。

  2、推行“三项制度”,深化执行工作改革。

  一是继续推行了《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制度。把执行风险、执行义务、法律责任、被执行人的义务等整理汇编后形成《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印发给每件案件的当事人,既强化了申请执行人的风险意识和协助执行意识,又增大了对被执行人的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半年共发出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230余份。

  二是大力推广了《债权凭证》制度。今年以来已发出《债权凭证》9件,标的额5.2万元,申请执行人比较满意。此举不仅使债权人降低了风险,增强了安全感,而且强化了对债务人的约束,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

  三是实施了“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定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为向当事人告知日,通过电话或接待当事人等方式进行告知,告知事项包括被执行人偿还能力及财产状况、案件执行程度、执行款项是否到位、法院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等内容。此项制度不仅使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更加规范,而且使当事人加大了对自己案件的了解程度,减少了来法院的次数,降低了当事人的开支,当事人对此举非常满意。

  3、实施机构改革,完善机构配置。针对我院没有专门的信访解决机构,从而导致信访案件较多,甚至引起越级访等问题,经请示县委和县编委,拟设立信访办公室,以达到从根源上减少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四、以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为目的,抓好基础工作

  1、抓好信息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截至到6月底,我院共编发《法院工作情况》41期,《法院调研》5期,在县以上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发表各类稿件58篇,较好地宣传了法院,提高了我院的知名度。同时,我院的物质装备建设有了新进展,新增办公用车2辆,微机2台,打印机1台。另外,机要收发、财务管理、车辆用油、文书打印等后勤服务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较好服务。

  2、抓好法警工作,确保机关安全和审判秩序。今年以来,法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动用警力552人次,其中提押人犯96人次,值庭86次,拘留10人,协助逮捕8人。完成中院支队调警16人次,参加中院大型公判会1次,执行死刑4人,未发生人犯脱逃、自杀、串供等任何事故。同时,协助执结案件218件,协助扣押物品3万余件,未发生任何事故。另外,认真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未发生任何事故,并登记来院人员514人次,使机关办公秩序进一步好转。

  另外,党建、共青团、老干部、工会、妇女等各项工作都顺利开展,得到了对口单位的肯定和好评。

  五、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院的各项工作任务还比较艰巨,特别是正在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还需要进一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此,我院将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思路,结合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与各项活动的开展,继续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审判职能,完善各项服务,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1、继续以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把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作为贯穿我院今后工作的主线,牢牢抓在手上,并以此为切入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是强龙头,狠抓班子建设。继续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调查研究和决策论证制度,以班子的导航作用、核心作用、表率作用和争创一流的意识来带动队伍建设。另一方面是强素质,努力抓好干警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按照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要求,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三年文明创建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一件件、一项项地把问题解决。

  2、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出发点,狠抓审判工作。

  一是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刑事审判来确保我县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秩序健康良好。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和公正效率意识,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进一步培养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要审理好涉及“三农”的案件,力保农村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农村稳定。审理好各类商事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同时,要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三是多措并举强执行,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要不断改进执行方法、转变执行作风、讲究执行艺术、加大执行力度,坚持文明执行、依法强制执行的有机结合,并积极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执行途径和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3、以确保公正、提高效率为关键点,深化法院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落实好案件催办、审限提示制度,确保不发生超审限案件。严格依法公开审判,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率达到100%。同时,按照院发关于提高当庭宣判率的意见的要求,努力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

  二是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保持现有的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三是落实好诉讼证据制度和回避制度,保障诉讼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实现诉讼权利。

  四是深化执行制度改革,推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继续推行“债权凭证”制度,完善“申请执行人须知”、“被执行人须知”制度和“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促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4、以司法为民为落脚点,全面抓好服务。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统一干警思想,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超前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抓好司法救助,实现司法为民。对于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要依法进行诉讼费减、缓、免,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确保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

  三是以信访办的成立为契机,认真抓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落实好信访案件流程管理、院长包案、当事人回访等各项制度,妥善解决各类信访上访案件,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5、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点,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要结合社会各界及干警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进行深入整改,努力解决,从而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公正司法,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培养干警“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努力在工作措施上体现“司法便民”,在工作态度上体现“司法亲民”,在工作效果上体现“司法利民”。特别是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实现“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二是在严格依法办案,保护妇女、青少年及儿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强与妇联、团委等部门的联系,并从中聘请人民陪审员,在重大案件和涉及家庭暴力、青少年犯罪、索要儿童抚养费等案件的审理中请他们进行陪审,努力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针对人员较少的现状,筹建“巡回法庭”,利用各镇特别是未设派出法庭的镇的集市等时机,进行法律咨询、受理案件、现场开庭等业务活动,既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又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

  四是加强与电台、电视台及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法院、宣传法律,既提高法院的知名度、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法院的公信度,又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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