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军人是没有居民户口的,孩子上户口应登记为家庭户的一方。一般新生儿户口本着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随地方居民一方落户,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所生子女即可在其父母部队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也可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在地登记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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