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外地交社保退休后在哪里领退休金
1、一直在户籍所在地工作并缴纳社保,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金
举例说明:小明是北京人,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工作,到退休时一共缴纳了40年社保,退休后在北京领取养老金。
2、在多个地方工作并缴纳社保,但是都不超过10年,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金
举例说明:小明是武汉人,先在上海工作8年,再去深圳工作5年,然后去广州工作7年,三个城市缴纳社保时间均不到10年,退休后在武汉领取养老金。
3、在多个地方工作并缴纳社保,有一个地方超过10年,在该地领取养老金
举例说明:小明是洛阳人,先后在郑州工作3年、洛阳工作8年、合肥工作15年、南京工作2年,均正常缴纳社保,退休后在合肥领取养老金。
4、在多个地方工作并缴纳社保,其中有2个以上地方超过10年,在最后一个超过10年的地方领取养老金
举例说明:小明是苏州人,先后在苏州工作5年、南京工作15年、上海工作10年,均正常缴纳社保,退休后在上海领取养老金。
5、在多个地方工作,但社保累计缴纳年限不足15年,退休后没有资格领取养老金,补缴要回原籍
举例说明:小明是长春人,先后在北京、天津工作,但一直都是打零工,没有缴纳社保,后来到石家庄工作,缴纳社保12年,退休后无法领取养老金,如果要补缴只能回原籍长春,补缴3年养老保险缴纳总年限达到15年后可领取养老金,领取地为长春。
二、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 个人账户本息和÷120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
(1)丧葬费
(2)一次性抚恤费
(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
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三、国家特殊津贴获得者养老金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
低限为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
综合上面所说的,退休金如果在异地的是可以进行转移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够进行办理,所以,不同的情况所领取的方式都会不一样,我们在进行申请的时候就一定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这样才能更好的申请到自己的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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