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一周岁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所有,根据抚养能力和条件综合判定。父母可协商或诉诸法院确定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前提。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抚养费应定期支付,可一次性支付或抵押财物。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离婚时,应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争取较高比例的抚养费。
法律分析
一、宝宝一周岁离婚抚养权归属
1、离婚时孩子一周岁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所有。抚养权的归属是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综合判定的,一般两周岁以下的由女方直接抚养。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抚养权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前提的,如果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则不利于争取抚养权。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孩子一周岁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所有。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争取抚养费时,除了生活费外,也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的需要。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法院将判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范围,以保护子女的权益为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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