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切忌华而不实的描述。
客观性是审计评价必需遵守的重要原则,评价必须以审计核实的事实为依据,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环境,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责任。公正地分析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基础条件等因素对领导干部的影响。既不能过高吹捧,亦不可过分贬低,审计证据以外的资料,如:个人述廉述职报告、工作总结等不能作为评价的依据;要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对责任人的任期经济业绩与经济责任进行评价,定量分析要有真实数据支持,定性分析要有适用法规支撑。不应带有主观色彩和个人好恶成分,使评价能够公正和公平。
二、要进行全面、具体的评价,切忌片面和偏重。
对责任人任期内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投资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全面审计评价,对具体事项不能简单的以数据增减的绝对数和相对数进行说明,还应当分析增减的原因,以确定是否为被审计者的业绩。审计评价要有系统性,不能过于抽象、笼统,也不要偏重某一方面。
三、要从审计角度进行评价,切忌“超职能”发挥。
必须做到“三不评”,即:对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评;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评;审计中未涉及的事项不评。不能把与经济无关的业绩和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认定。更不能对政治素质、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进行评价,如有的审计评价出现“政治过硬、作风正派、工作勤劳”等用语,都是不恰当的。超越审计范围的评价不仅影响审计效果,也增大了审计风险。
四、要使用规范的语言进行评价,切忌华-丽的修饰。
在进行审计评价时,要使用规范的语言,专业的表述,适当的措辞。不追求冗长的赘述,要求语言逻辑性强,文字精练表达准确。慎用形容词、打比方等修饰用词和文学语言。切忌夸张语言,空洞化语言。对于属于审计必须评价内容,而因故评价证据不充分的,应当以写实的手法来反映。
五、要科学使用审计评价方法,切忌死板硬套。
对不同的审计内容使用不同的审计评价方法,针对性要强。对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实施方案使用定量分析评价。从量开始,以量分析,依量定结果;对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使用定性分析评价。确定违规违纪问题的性质,划分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区分直接责任或主管责任,划清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的界限;对内部控制制度使用程度分析评价。为了规避审计风险,一般使用有前置条件的肯定,慎用“完全、100%”等最高程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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