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未成年人同居犯法吗
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同居不属于犯法。但是如果双方发生性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与未成年14岁以下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一律被视为强奸;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不适用此条。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跟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少女同居属于违法行为吗?
需要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在自愿的前提下,双方只同居,没有发生任何事情,不属于犯罪。但是,如果该女子未满14岁,且该男子与她同居并有发生关系,则涉嫌强奸犯罪。此外,犯罪人确实不知道另一方是14岁以下的年轻女孩。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明显轻微,不被视为犯罪。
三、强奸罪与非罪的界限有哪些?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综合上面所说的,男女双方在一起必须要达到处愿的地步,不管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只要一方不愿意,那么就会构成犯罪,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处理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其目的性就是为了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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