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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2020-12-15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分析:针对服刑人员怎么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由我为大家解答。离婚有2种方式,第一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第二种起诉离婚,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前提下,已无法到民政部门亲自办理离婚。通常情况下,与限制人身自由的服刑人员办理离婚,需采用起诉方式。一般由服刑人员的配偶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被告服刑一年以上,建议向被告服刑地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大大节约诉讼成本,有利于当地法院与狱警进行协调沟通。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的,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可以不开庭,到监狱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服刑人员不同意离婚的,可由法院工作人员与服刑人员主管狱警协商,在安排好开庭地点与开庭时间的前提下,到被告服刑地监狱开庭,并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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