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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2020-10-30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主观:

职工福利费属于职工薪酬,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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