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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伪造债务需要几种情况证明?

2022-06-21 来源:客趣旅游网

离婚一方伪造债务的证明方法: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

4、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一、夫妻间的借款协议有效吗

1、如果所借款项来源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借款用于另一方的个人事务,则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应按照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处理。

2、如果所借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此时该借条虽然缔结了一个形式上的合同,但是标的物仍为夫妻共同所有,该合同不具备可履行的基础和可能性,则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不复存在。

3、如果借款来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借款的用途是用于夫妻一方的经营活动或其他个人事务,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二、婚内男方借的钱怎么办

如果该借款女方知情并且签字或者女方没有签字但是该借款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共同偿还。但如果婚内男方在女方不知情或未经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或者该借款不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该债务属于男方个人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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