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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如何解决没有宅基地的问题?

2021-07-26 来源:客趣旅游网

如何成功分户:购买村里多余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携带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办理分户后,原户口本被收回,新户口本分发给父母和子女。

法律分析

首先得解决居住场所这一点,可以联系村里一户多宅的人家,购买其多余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具备这个条件以后,就可以带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办理了,(相关证件:村委会出具的分户证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农村宅基地确权证,户口本原件,)分户办完以后,原来的户口本会被派出所收回去,再分别发放给父母和子女新的户口本,这就算分户成功了。

拓展延伸

农村居民缺乏宅基地,如何获得住房保障?

对于农村居民缺乏宅基地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获得住房保障。首先,政府可以加大土地供应力度,为农村居民提供宅基地。其次,可以建立住房保障政策,为农村居民提供财政补贴或优惠贷款,帮助他们购买或修建住房。此外,可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保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鼓励他们在自有土地上建房。此外,可以鼓励农村居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经济收益来解决住房问题。最后,可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综合施策,农村居民可以获得更好的住房保障,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结语

通过购买村里多余的房屋并办理分户手续,农村居民可以解决居住场所的问题。相关证件如村委会出具的分户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宅基地确权证和户口本原件等需要准备齐全。一旦分户办理完成,原户口本将被收回,新的户口本将分别发放给父母和子女,分户成功。对于农村居民缺乏宅基地的问题,政府可以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建立住房保障政策,推动土地制度改革,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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