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登记日期。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的核发日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事实,从出资证明书的核发之日起股东便可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