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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归谁

2023-03-28 来源:客趣旅游网

离婚时买的房子是哪一方出资购买,那么就认定为房子归哪一方。再复婚,已经视为新的婚姻关系了,离婚时买的房子视为复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同意作为共同财产的,也是有效的,也就是约定自由。

一、婚后买房怎样才能算个人财产

1、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并经过公证。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会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了。

2、父母买房,然后赠与子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后买房协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另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夫妻可签订婚后买房协议,写明房屋产权归哪一方所有,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一下。并且在办理房产时,将公证书交给不动产权证办理机关就行了,这样房子就永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二、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属于共有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是否属于共有财产,需要具体分析。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指出是赠给一方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平均分割。在婚后若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而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就应当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由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将产权登记到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的则除外。如果在婚后得到的继承或赠与是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那么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应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那通过继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继承,则继承而来的房产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婚后父母赠送的房产离婚如何分配

1、如果在婚后得到的继承或赠与是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那么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就应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家里老人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那通过继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继承,则继承而来的房产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家里老人有遗嘱说明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则在离婚时就不用分给对方了;

2、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

三、夫妻买房可以只写一方的名字吗

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但是夫妻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如果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该房子归一方所有的,那么房子在离婚时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法不予分配,其配偶也无权要求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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