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阐述了工伤伤残的不同等级所对应的赔偿标准和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不同等级的伤残对应的赔偿比例不同,分别为一级伤残90%,二级伤残85%,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5%,五级伤残18%,六级伤残16%。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分析
1、工伤伤残一至四级的赔偿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的赔偿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的赔偿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的赔偿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的赔偿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工伤伤残五六级赔偿标准:
(1)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直至退休。
(3)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工伤伤残七至十级的赔偿标准: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限
工伤等级鉴定的期限为三十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语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不同级别的伤残,对应的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包括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同时,保留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单位应安排适当工作直至退休;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则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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