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重新起诉孩子抚养权。一方要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二次起诉,那证明另一方出现以下情况:1、因患重病,或因伤残无力抚养子女;2、不尽抚养义务、虐待或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3、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该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从事与年龄相仿的民事活动。,孩子和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父母离婚后,如果有合法情况,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比如如果孩子与对方同住,但对方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甚至虐待孩子,那么就必须改变孩子的抚养权。在这个时候,改变监护权有很大的成功机会。具体起诉程序是向被告人所在地提交诉状等材料,并提交被告人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明,孩子与自己的成长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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