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大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基层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和其他支出等。
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补助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 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法律依据: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和《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2014〕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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