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司应优先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以员工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工作年限支付。同时,应优先支付工资、医疗费用等社会保险费用。《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破产法》均有相关规定。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按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
会发工资。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也应该在破产中优先予以支付。
现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结语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法》明确了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其中员工的权益排在首位。即使公司宣布破产,员工仍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欠款的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此外,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将按照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所有债务,那么按比例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企业破产法全文》第一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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