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电信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为:犯罪嫌疑人发送5千条以上的诈骗信息;犯罪嫌疑人拨打了五百人次以上的诈骗电话;犯罪嫌疑人在互联网发布的诈骗信息,被浏览达到五千次;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信息、网络渠道实施诈骗,诈骗取得财物价值达到3千元。
信息诈骗是指利用手机短信骗取金钱或财务的行为。随着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短信中的语言和内容也是日新月异,不断变化。甚至出现了“公证处通知”的字样。而这些仅仅是诈骗短信的冰山一隅。当前犯罪分子利用手机、伪基站群发诈骗短信、拨打诈骗电话的案件日益增多,手段也愈加高科技。呈现出跨区域性、高科技性、多样性等特点,已经形成有组织犯罪的产业链,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常见的网络信息诈骗包括购物诈骗、中奖诈骗、冒充他人诈骗、商业投资诈骗以及网上交友、性服务等其他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包括冒充公检法诈骗虚假中奖、退税、违禁品诈骗,冒充他人类电信诈骗,恐吓勒索类诈骗等。
网络诈骗的形式有哪些?
1、银行卡诈骗一些骗子常把自己伪装成学校管理人员、本校师生或遭遇不幸者等,以骗取同学们的信任或同情索要钱财;或以发生意外、紧急需要接收汇款为由,借用同学们的手机或存折、信用卡并套问密码,以达到骗财的目的。
2、“借盗”手机无论是在校园或是校外,遇到陌生人或不熟悉的人向你借用手机时,应婉言拒绝;如果对方真有事,可帮助报警,防止有人出于盗窃、诈骗目的“借”得手机后借故溜走。
3、警惕手机短信诈骗一些骗子向学生手机发短信,以中奖或者告知你在某超市或商场有大额消费等为由,骗取同学们的现金或银行账号、密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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