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户可以在交管12123申请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成功后,可查询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可处理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或发生于备案之后的有记分并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一、车辆备案规则
1、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机动车,且被备案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2、用户同时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包括3辆);
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包括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
二、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
1、扫码备案
2、短信验证备案
3、申请用户实人认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登记内容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实行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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