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