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检过期应及时去补年检,并且补交罚款。补年检要带全证件,如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年检报告书留存、递交年检材料等。罚款一般在三万元左右。但营业执照年度检验制度已于2014年3月1日停止,取而代之的是企业年度报告公式制度,该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报,应在发现时及时按要求在网上报送年度报告。营业执照是有期限限制的,在营业执照到期后半年内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变更营业期限的申请,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表格,提交后15个工作日后去领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也要重新办理。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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