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没有股如此改东会。合伙企业不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董事,没有股东会;也没有严格意义的合伙人会议,不过,有关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都渣判需要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如果协议中约定是开会决定,那可以认为是合伙人会议就是权力机构。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一个人只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既可以是普通合伙人,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人、有书面的合伙协议、有各个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知,合伙企业没有股东会,所以没有合伙股东会议决,一般合伙企业决定主要事项根据合伙人意见和合伙协议约定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扒雀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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