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的主旨是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规划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办事程序。申请由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包括阐明规划修编原因、依据、范围、规模和土地利用方向。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市政府意见进行行政审查,并给出回复意见。办事程序包括申报、编制方案与听证、评审和报批。
法律分析
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规(划)。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1、申请:由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申请;阐明规划修编原因、依据、所涉及的范围、规模、地类、土地利用方向。
2、行政审查: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市政府的意见,进行行政审查。并作出回复意见。
办事程序
1、规划调规的申报;
2、编制规划调规方案与听证;
3、规划调规方案的评审;
4、规划调规方案的报批。
拓展延伸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与影响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与影响是一个重要的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变得尤为关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可以确保土地资源的最佳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首先,通过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可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浪费。其次,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可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促进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此外,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综上所述,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与影响不可忽视,它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是确保土地资源最佳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措施。通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我们可以减少土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促进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还能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我们应重视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与影响,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建设美丽宜居城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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