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案子超过追诉时效的不会抓人。追诉时效是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案发时未立案的超过追诉时效后案子不予追究,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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