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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租房合同怎么写?

2024-04-04 来源:客趣旅游网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一、租房给了钱但是没签合同可以要求退吗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以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租客与房东没签订租赁合同,房屋是否可以退需要关注租赁合同的性质,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没有签书面的租房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退房。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双方约定了有确定的租期的,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的,租客如需退房则需要与房东协商。

二、房东租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东实施房屋出租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在合同中写明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业主应注意什么,租门头房入住问题

为了更好保证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益,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双方协商的任何事项都应当写进协议里面。签订租门头房合同要注意以下4个方面。第一是核实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并且在租赁合同之中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情况。第二就是在合同中明确房屋的具体情况。比如房屋的具体位置,房屋的面积。房屋的配备的设施和设备,房屋的产权人。第三是明确租赁的用途,租赁的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第四就是房屋的修缮责任,房屋的状况变更,转租的约定等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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