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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